织女是性自由的化身

2024-05-24 12:05:08  编辑:万年时历网  

织女是性自由的化身

“汉之游女”是织女的另一个称呼,古汉语中“游”的意思是嬉戏、游荡。“游”的音与“淫”相通,“游女”也就是“淫女”,是指终日嬉戏、淫荡的少女。天性活泼、淫荡曾是氏族时代少女的美德。氏族少女崇拜与仿效的偶象往往是生性淫荡的林中仙女或河畔神女。在氏族外婚制的形成阶段,在氏族安排的每年一次或几次的男女大会上,特别受崇祀的对象都有大母神、女始祖及淫荡少女神。文献记载的牛郎织女每年的鹊桥相会,一方面是对氏族时代男女大会的残存记忆,另一方面说明远古时代传说和崇祀的淫荡的少女神是织女的原型。文献表明,有的氏族中少女们举行秘密仪式时的祭祀对象是淫荡的少女神,有的氏族中全体青年男女或全民祭祀的对象也是淫荡的少女神。例如,我国云南永宁纳西族过去最为崇信的狮子山女神“干木”,传说没有丈夫,也是找“阿注”(“普那路亚”,婚姻中的伴侣)的。过去纳西族认为“阿注”越多越受人尊敬。纳西人每年七月二十五都要隆重祭祀“干木”。

在汉族,织女只是姑娘祈拜的对象,七夕也只是女儿节、姑娘节。但在一些少数民族,全体青年男女都把织女作为崇拜、祭祀的对象,如贵州、湘西的苗族,至今仍保留着七夕“跳月”的习俗。七夕“跳月”是古老男女大会的遗存,如今在苗族中还具有“男女结情”的功能。每年七夕之时,青年男女在广场欢聚一堂,载歌载舞,男的吹芦笙、敲铜鼓,少女则敲着竹杯翩翩起舞,俗称为“苗女弄怀”。苗族的七夕“跳月”证明织女曾是媒神。另据宋末元初的《癸辛杂识》记载:“南丹州(今广西庆远)男女之未婚嫁者,于每岁七月,聚于州主之厅,铺大毡于地,女衣青花大袖,用青绢盖头,手执小青盖,男子拥髻皂衣帽各分朋而立,既而左右队长,各以男女一人推仆于毡,男女相抱,以口相呵,谓之听气,合者即为正偶,或不合则别择一人配之,盖必如是而后成婚,否则论以奸罪也。”说明男女欢会的最佳时期就是七夕。农历七月二十日贵州剑河侗族举行的盛大的“赶歌会”,就是为了男女对歌、结情。我们推测,侗族的“赶歌会”有可能是从七夕鹊桥会歧化出的一个民族性和地区性节日。《中华全国风俗志》记载:“(七夕)一般待字女郎,联集为乞巧会,先期备办种种奇巧玩品,并且通草色纸芝麻米粒等,制成各种花果仕女器物宫室……拜仙之举,已嫁之女不与会,唯新嫁之初年或明年,必行辟仙礼一次。”当时乞巧会只允许未嫁女子参加,已婚女子不准参加,而且新婚的女子还必须举办“辞仙礼”,原因很清楚,那就是乞巧会只是个掩人耳目的名目,乞巧会的主要目的是闺房少女向媒神织女祈求爱情,所以也叫女儿社、姑娘会。因此,习俗规定新婚女子必须要向织女辞谢,已婚女子不得参加。由于封建社会时代,女性没有婚姻自由权,也不能公开反抗,所以少女们只能利用七夕乞巧之际,向夜空中的织女诉说心愿和祈求爱情。对于过去的汉族少女来说,七夕是一个百感交集的夜晚。各地七夕节的习俗

在浙江金华一带,为了表达人们希望牛郎织女能天天在一起过上幸福美满生活的祝福,七月七日,家家都要杀一只公鸡,意为希望这夜牛郎织女相会时,没有公鸡报晓,这样牛郎织女便能永远在一起了。

在福建,人们在七夕节要摆放各种瓜果供织女欣赏和品尝,以求织女能保佑来年瓜果丰收。供品包括茶,酒,新鲜水果,五子(桂圆、红枣、榛子、花生、瓜子),鲜花和妇女化妆用的花粉以及一个香炉。在斋戒沐浴后,大家轮流焚香祭拜,诉说心愿。

在山东诸城、滕县、邹县一带,若七夕日当天有雨,则称之为“相思雨”或“相思泪”,寓意牛郎织女相会时所流的眼泪。而在胶东、鲁西南等地相传,七夕这天很难看见喜鹊,是因为喜鹊都上天搭鹊桥去了


黄历查询
1 2 3 4 5 6 7
8 9 10 11 12 13 14
15 16 17 18 19 20 21
22 23 24 25 26 27 28
29 30 31